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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信宜恶男在市区兆康商场强行拖走一陌生女子贩卖4000元】

2015-03-03   阅读  关注信宜-飞粤

 

2014年3月6日晚上,陈某强驾驶丰田汽车,来到信宜市区城南裕X商场和兆X商场物色作案目标。9时许,陈某强在兆X商场对年轻女子俞某彤进行搭讪、哄骗,强行挟抱俞某彤出商场后门,推上小车后带走,以4000元的价钱卖给林某茂(已判刑)。

 

详情:(羊城晚报讯 记者全良波,通讯员陈严、冯艳报道)信宜市市民陈某强年纪仅25岁,却留下了盗窃、诈骗等案底,刑满出狱后不知悔过继续犯案。26日,茂名信宜市法院通报称,经审理,陈某强犯绑架罪,抢劫罪,拐卖妇女罪,判决其有期徒刑18年。

 

据介绍,今年25岁的陈某强,系信宜市镇隆镇村民,年纪轻轻却已四度“进宫”了。陈某强曾因盗窃于2006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3年。缓刑期间,陈某强又因盗窃罪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。刑满后,又因诈骗罪于2012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,于去年5月刑满释放。

 

出狱后的陈某强,仍不思悔改,于2013年6月6日晚上9时许,伙同黎某(已判刑)、龙某超(另案处理)等人在信宜市区尾随驾驶小车事主梁某凤。趁梁某凤下车之机实施绑架。陈某强等人要求其家属筹10万元现金赎人。最后,梁某凤的家属筹到现金1.5万元。陈某强等人表示同意接受,将其释放梁某凤回家。

 

今年3月6日晚上,陈某强驾驶丰田小霸王汽车,来到信宜市区城南的裕兴商场和兆康商场物色作案目标。9时许,陈某强在兆康商场对年轻女子俞某彤进行搭讪、哄骗,然后强行挟抱俞某彤出商场的后门,推上小车后带走。次日凌晨,陈某强将俞某彤拉到该市朱砂镇柳村北坳村,以4000元的价钱卖给林某茂(已判刑)。3月9日,林某茂担心事发,便以3000元的价钱将俞某彤转卖给黄某锦(已判刑)。今年3月11日,信宜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出警将被害人俞某彤解救出来。当天,陈某强被公安机关抓获,检察机关以其犯抢劫、绑架、拐卖妇女等罪,向信宜法院提起公诉。

 

 

信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陈某强犯绑架罪、抢劫罪、拐卖妇女罪,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,剥夺政治权利3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.7万元。

 

一审宣判后,被告人陈某强表示服判不上诉。

 

via:羊城晚报
 

小编提醒各位女士,遇到被挟持的情况,人多的环境,一定要趁机求助和逃脱,否则更加危险。